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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文化委)是主管本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系统共有十家单位,具体如下:

    1、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本级)

    2、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

    3、 北京市朝阳区文物管理所

    4、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

    5、 北京市朝阳区图书馆

    6、 北京民俗博物馆

    7、 北京朝阳京剧文化艺术中心

    8、 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地区文化中心

    9、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地区文化中心

    10、 北京市朝阳评剧团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628.225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34.48328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442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1.598173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5.291920万元,占收入合计97.54%;事业收入457.4802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0%;其他收入11.7110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943.022980万元,其中:基本支6,949.5923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6.69%;项目支出 11,993.4306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3.31%。

    2018年结余分配6.6897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8.512970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215.665647万元, 减少幅度1.12%,本年支出减少812.382355万元,减少幅度4.11%。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8.973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92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科学技术支出36.203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08.5961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0.8982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8825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39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392400万元,增长100%。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9.39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3924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外出美国参加活动和人才培训等相关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6.2036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36.2036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6.203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2036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工作安排。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6,508.596191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80.072009万元,下降2.25%。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13,052.4293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1,038.868491万元,下降7.37%。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文化专项建设、传统文化宣传以及文化服务保障等。

    “文物”(款)2018年度决算2,999.6806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3.310248万元,增长15.09%。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文物及历史名城保护项目。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56.48623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5.486234万元,增长139.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区域文化建设以及文化设施提升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510.898285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4.866485万元,增长59.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938.4304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850499万元,增长6.33%。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72.4677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9.015986万元,增长802.2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403.8825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0.587449万元,下 降4.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403.88255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20.587449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485.54242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7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31923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172400万元减 少6.8531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12.3924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12.392400万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访问团出访美国参加伯明翰中国新年联欢节演出活动等方面,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11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1.12658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830000万元减少3.8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9268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950000万元减少3.023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6.9268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950000万元减少3.02316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853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3.42485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8.275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350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33.429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0.4951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85,220.818506万元,其中:汽车5辆,101.2139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511.83388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1,319.38606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汇总)(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3个,涉及金额1080.82万元。评价结果: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三个项目中,森林演出季、朝阳系列文化活动两个项目按原计划全部执行完成。文蕴朝阳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朝阳区原有创作品牌活动的整合和延伸,2018年项目内容全部执行完成,年终项目账面资金余额58.0614万元,结余资金将用于2019年“艺术朝阳”原创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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